根据团省委《关于开展全省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从党政满意度、青年获得感、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开展情况、26项监测指标完成情况、特色做法等方面综合评估,经团市委书记会研究,拟确定团梅江区委、团五华县委的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评估结果为“优秀”等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
公示期内,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团市委组织部实名反映,反映事实要具体清楚,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属实的,将按程序向团省委报送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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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梅州市委员会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