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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八一”建军节期间重点开展“青春暖阳行动·梅州市志愿者关

关于“八一”建军节期间重点开展

“青春暖阳行动·梅州市志愿者关爱退伍老兵”

志愿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市直各系统团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各会员、各社会热心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省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加快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7周年纪念日即将到来之际,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决定在全市重点开展“青春暖阳行动·梅州市志愿者关爱退伍老兵”志愿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市退伍老兵(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复员退伍、参战退役等老兵群体)

二、活动时间

2014年7月底至8月初

三、活动主体

各县(市、区)团委、市直有关单位团委、梅州市志愿者联合会团体会员、各乡镇(街道)团委。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慰问关爱服务。各县(市、区)团委、各志愿者组织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慰问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困难退伍老兵家中,对他们进行慰问和亲情关爱。具体包括:送上慰问品,陪退伍老兵聊天谈心,为他们打扫卫生等。对于子女外出打工的老兵,创造条件让他们与子女联络,让他们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对他们的关爱。

(二)开展医疗关爱服务。组织康复和医疗专业技术人员义务开展送医送药送辅助器具服务活动,为生活不能自理的退伍老兵提供卫生、护理常识咨询支援服务,以及义务健康体检和常见病诊治,让他们健康快乐。

(三)开展送文化关爱服务。为丰富退伍老兵的文化生活,组织志愿者为退伍老兵“送歌声、送图书”,组织动员文艺团体艺术院校师生等,深入退伍老兵家(村)中,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关爱服务。

五、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团委、各志愿者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落实专人,认真抓好活动的组织实施,确保活动的参与率和活动效果。

(二)突出特色,注重实效。要立足本单位实际,精心谋划活动载体,突出单位特色,确保活动质量。要将活动与本单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创新活动形式,突出活动的教育意义和感染力、说服力,力求做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丰富多彩、成效明显。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宣传活动的重要性,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团委、志愿者组织主动联系媒体宣传,并及时报送“青春暖阳行动”活动内容和图片到市志愿者联合会秘书处,联系人:黄卓藩,E-Mail:mzzyz12355@163.com,联系电话:0753—2254110,13823831525。

 

 

共青团梅州市委员会

梅州市志愿者联合会

20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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