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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开展2014广东青少年“德艺经典·粤青传承”系列活动的通

关于联合开展2014广东青少年

“德艺经典·粤青传承”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文联、学联、少工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为引导我省青少年自觉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精髓,大力培育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通过“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方式,结合时代新风,不断继承发扬中华传统美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省委联合省文化厅、省文联、省学联、省少工委等单位共同举办2014广东青少年“德艺经典·粤青传承”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活动以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主线,发动广大青少年紧扣“三个倡导”24个字内容为主题,通过书画、经典诗文朗诵、民族乐器演奏等艺术形式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活动,帮助广东青少年用优秀传统文化滋养心灵、陶冶情操。

二、活动时间

2014年5月-12月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文化厅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广东省青少年宫协会

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广东省音乐家协会

广东省朗诵协会

各地市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墨香青春”广东省青少年书画创作大赛。为引导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青少年文化建设,统筹推进青少年社会教育,主办单位决定举办“墨香青春”广东省青少年书画创作大赛。大赛分设儿童美术组(12周岁以下)、少年美术组(12周岁至17周岁)、少年硬笔书法组(12周岁至17周岁)、少年毛笔书法组(12周岁至17周岁)、青年美术组(18周岁至35周岁)、青年毛笔书法组(18周岁至35周岁)等六个组别。要求参赛者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内容为主题,创作健康积极向上的中国画、儿童画、毛笔书法或硬笔书法作品。大赛举办时间为2014年7月至12月,分为宣传发动、作品征集、作品评审(初评、复评、终评)、赛果公示、巡展及颁奖等阶段开展。大赛将为每个组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等奖项,为获奖选手提供奖金、荣誉证书等奖励。大赛期间,主办单位将开通专题网页分批次对参赛作品进行网络展示。评审结束后,主办单位将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24个字内容对获奖作品进行分类梳理,制成展板、作品集等宣传资料在全省各地中小学及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进行巡展。还将选取部分获奖作品进行公益拍卖,拍卖所得全部款项将依托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成立专项扶持基金,帮助具有艺术发展潜质的困难青少年圆梦。

    (二)开展“诵读青春”广东省青少年中华经典诗文朗诵大赛。中华经典诗文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和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为引导青少年从中华经典诗文中汲取养分,传承中华民族讲仁爱、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等优秀传统,主办单位联合省立中山图书馆、省朗诵协会开展“诵读青春”广东省青少年中华经典诗文朗诵大赛,大赛由朗诵欣赏会和朗诵大赛两部分组成。朗诵欣赏会的举办时间为2014年5月至12月,以邀请名家朗诵经典、与青少年互动交流、为青少年提供教育指导等主要形式,以“青春放歌中国梦”为主题走进全省各地校园、社区、图书馆、青少年宫等场所举办100场活动,其中省级层面开展不少于15场,各地市按照相应模式组织开展不少于5场。朗诵大赛的举办时间为2014年10月至12月,采取地市推荐和自荐两种形式,重点发动全省中小学生参赛,朗诵形式不限,人数10人以下,初赛由参赛选手自选时限6分钟的朗诵视频上传至大赛专题网站,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选手的音像资料进行评选和打分,以最终成绩排名确定决赛名单,决赛由参赛选手从规定朗诵篇目中现场抽取1篇进行朗诵,最终评出金、银、铜奖若干名。

(三)开展“乐动青春”广东省青少年民族乐器演奏才艺大赛。为弘扬我国优秀民族音乐文化,促进民族音乐教学与创作,发现及选拔优秀青少年民族乐器演奏人才,主办单位决定于2014年6月至10月举办“乐动青春”广东省青少年民族乐器演奏才艺大赛。参赛选手年龄范围为12至35周岁,重点发动大中学生参赛。比赛形式分为民族乐器独奏和小型民乐合奏。乐器独奏可选取二胡、古筝、琵琶、竹笛、扬琴等民族乐器演奏的曲目。小型民乐合奏的组合人数为3至8人,不含西洋乐器、电声,鼓励演奏形式创新,鼓励演奏原创新作品。比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初赛由参赛选手自选时长5分钟的曲目演奏视频上传至大赛专题网站,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选手的音像资料进行评选和打分,以最终成绩排名确定复赛名单;复赛由参赛选手现场演奏初赛自选曲目,评委对参赛选手现场表演进行评选和打分,以复赛成绩排名确定决赛名单;决赛由参赛选手从规定曲目中现场抽取1首进行演奏,最终评出金、银、铜奖若干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举办2014广东青少年“德艺经典·粤青传承”系列活动是引导我省青少年自觉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精髓,大力培育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迅速行动,主动发挥组织优势做好参赛选手和表演人员的推荐动员工作,保证活动的稳步推进,形成有项目、有对接、有影响、有保障的良好工作格局,切实为广大青少年提供展示自身才艺风采的艺术平台。

(二)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各地市团委、学联、少工委要承担起活动整体的落地实施和沟通协调职责,主动与所在地市的文化、文联等单位对接联系,牵头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措施,协调社会各方资源和力量为活动的深入有序开展提供支持。各地市的文化、文联等单位要发挥自身组织优势,统筹组织好各有关单位和协会积极参与到各项活动中来,要挖掘推荐本地区青少年文艺人才积极参赛和参加表演,并为他们提供专业辅导和提升培训。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主动借助各级宣传力量,强化各类文艺专业协会、中小学校、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阵地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各级联动、贯穿全年的宣传推广,要为系列活动的举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提升活动在青少年群体中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各项赛事实施详情,请登陆广东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gd12355.org/)查询。

 

联 系 人:团省委宣传部 廖一川、翁倩茹

联系电话:020-87185618、87185647

邮    箱:tswxcb@126.com

传    真:020-87300136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团省

          委宣传部

邮    编:510080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 东 省 文 化 厅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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