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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广东省各界青年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座谈会的通知

团粤办发〔2012〕120号

 

关于召开广东省各界青年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座谈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各县(市、区)团委,省直团工委及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有关高等学校团委,省国资委团委,省社会组织团工委,各省驻粤团工委,团省委机关各部(室)及直属单位:

    按照省委和团中央有关要求,在我省广大团员青年中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团省委决定召开广东省各界青年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座谈会。座谈会主会场设在广州,各地市、县(市、区)团委设分会场,将通过视频会议系统进行全省同步直播。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11月21日(星期三)10:00—12:00

二、会议地点:

   地点:省主会场    广州市珠岛宾馆红棉厅

         分 会 场   各市、县(市、区)视频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1.团省委常委

2.我省出席党的十八大部分青年代表

3.省青联副主席、省青联广州地区常委

4.高校团委代表

5.省直单位、企业团委代表

6.各省驻粤团工委代表

7.各界青年代表

8.大学生代表

9.团省委机关中层以上干部、直属单位班子成员

10.团广州市委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各辖区团委主要负

责同志

 二、分会场

1.各地市团委中层以上干部;

2.各县(市、区)、东莞及中山中心镇团委班子成员;

3.各界青年代表。

四、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

2.省各界青年代表交流学习体会;

3.对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出部署。

五、日程安排:

 一、会议报到

时间:11月21日9:00—9:45

地点:广州市珠岛宾馆红棉厅

 二、座谈会

时间:11月21日10:00—12:00

地点:广州市珠岛宾馆红棉厅

五、有关要求

1.由于会议重要,请务必出席。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会议的,需书面说明情况并报团省委办公室。

2.请各单位做好分会场布置,提前做好视频会议系统的调试工作,团省委将于11月20日(周二)下午3点至5点对视频会议系统进行调试,请各分会场派专人负责跟进。(联系人:吴迈辉,电话:13828432114)

3.团省委常委,省直单位、企业团委代表,团省委机关中层以上干部、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团广州市委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各辖区团委主要负责同志由团省委办公室负责落实;(联系人:梁琼,电话:13527788086)

我省出席党的十八大部分青年代表,省青联副主席、省青联广州地区常委,其他各领域青年代表由团省委统联部负责落实;(联系人:谭韵,电话:15018439345)

高校团委代表,大学生代表由团省委学校部负责落实;(联系人:林良盛,电话:13580434555)

各省驻粤团工委代表由团省委组织部负责落实。(联系人:安娜,电话:13763352337)

请各参会单位于11月20日上午12点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2)报至各负责落实部门。

联系人:廖一川   电话/传真:020-87185611

附件:参会回执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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