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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纪念建团91周年暨“五四”运动94周年主题活动的通

 

梅市团字〔20136

 

关于在全市开展纪念建团91周年

暨“五四”运动94周年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市直各系统团委:

今年是中国共青团成立91周年,也是“五四”运动94周年。全市各级团组织要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展示在党的领导下共青团事业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激励全市广大团员青年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争当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典范,在“全力加快绿色的经济崛起、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梅州”的伟大实践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4月下旬至5月份

二、活动主题

汇聚正能量  共筑中国梦

三、宣传教育内容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全力加快绿色的经济崛起,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梅州”的核心任务,努力推进梅州共青团事业科学发展。

2、深入宣传党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充分展现当代青年在党的领导下朝气蓬勃的时代风貌,激励广大青少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建功立业、成长成才。

3、深入宣传党的团结奋斗的光荣历史,充分展示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投身“全力加快绿色的经济崛起,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梅州”战略的生动实践,推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方针路线,推动全市共青团事业实现新发展。

四、活动安排

1、全面开展“永远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各级团组织要立足基层实际,广泛开展“永远跟党走”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广大团员青年紧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一是要组织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真正深入青年之心。二是要开展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两进三同”等实践活动,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社会风气。三是要开展学团史、读《团章》、看团报(刊)、上团网、唱团歌、戴团徽、举团旗、上团课、过团日、重温入团誓词等主题团日活动。四是要举办座谈会、形势政策报告会、知识竞赛,加强对团员青年进行国情、省情和形势政策教育。

2、深入开展“中国梦 我的梦”主题实践活动。各级团组织要深入开展“中国梦 我的梦”等各种形式的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为绿色的经济崛起作贡献。一要开展青年创业建功活动,通过举办劳动竞赛、学习竞赛、创新竞赛、技能竞赛等实践活动,激励青年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奋发有为,在实践中受教育、增知识、长才干。二要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 “绿色环保 洁净家园”、“我为留守儿童献份爱”、“保护母亲河”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引导我市广大团员青年大力弘扬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促进志愿服务成为全民时尚生活方式,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三要进一步做好“青春暖阳行动”工作,通过对退伍老兵的摸底及结对帮扶工作,让更多有困难、有诉求的退伍老兵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帮扶,进一步促进青春暖阳行动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在全市上下形成关爱退伍老兵良好社会氛围。

3、丰富开展“青年月”主题系列文化活动。为隆重纪念建团91周年和“五四”运动94周年,各级团组织要在5月份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年月”系列文化活动。一要在青少年中认真开展好“青春共话十八大”征文比赛活动,引导团员青年坚定永远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引导青少年传承“尊道厚德、包容开放、改革创新”的客家人精神。二要大力开展“振兴足球之乡”比赛活动,加快足球运动发展,提高广大青年的身体素质。团市委将举办梅州市首届青年足球比赛,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级团组织举办青年足球比赛;三要举行“牵手幸福”婚恋活动,搭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婚恋平台,引导广大青年树立正确婚恋观;四要开展“红领巾心向党”主题教育活动,在全市中心学校开展少先队员争当“四好少年”活动,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深厚感情。

五、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级团组织要迅速动员、宣传发动,集中力量和整合资源丰富开展活动,将本地共青团纪念活动、主题教育活动、成人宣誓、典型宣传等青年喜闻乐见的教育实践活动,在四月下旬至五月份相对集中地开展,形成展示当代青年青春风采的热潮,共同打造“青年月”。

2、着眼基层,贴近青年。各地在统筹开展纪念活动的同时,要指导基层开展灵活多样的群众性纪念活动,丰富基层的公共文化服务,使广大青年成为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各地组织的活动要积极向上、富有新意,体现青年特点,贴近青少年喜爱的形式和热点,贴近青少年的健康文化生活需求。

3、把握导向,注重宣传。主题系列活动要做到导向正确、生动活泼,唱好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使青年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和鼓舞。要加强与当地宣传媒体的协调与合作,充分发挥团属网站等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报道,力促营造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浓厚舆论氛围。

各地、各单位将活动方案于4月26日前报送团市委l办公室。联系人:何红城,联系电话:2251168 ,E-mail:mz2251168@163.com。

 

 

共青团梅州市委员会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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