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团联字〔2013〕15号
关于进一步发挥队报队刊作用
加强少先队文化建设的通知
各县(区) 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市直各学校少先队:
为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加强少先队文化建设,团市委、市少工委决定进一步发挥队报队刊对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和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积极作用,加强少先队文化建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队报队刊在少先队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长期以来,《辅导员》、《少先队小干部》、《少先队员》、《我们爱科学》、《中国少年文摘》、《中国少年儿童》、《儿童文学》等报刊是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少年儿童工作精神的重要载体,紧密配合学校德育和团队工作大局,坚持用先进文化陶冶少年儿童,在传播少先队文化理念、教育引导少年儿童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各级少先队要充分认识队报队刊的独特优势,重视发挥其在少先队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
二、充分发挥少先队刊物在少先队和谐文化建设的积极作用。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学好用好队报队刊,积极向各报刊反映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方面的典型和经验,宣传少先队员和辅导员的先进事迹,推荐少先队员的优秀作品;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员和辅导员在创建和谐校园活动中的主体作用,使他们有更多更广的展示空间和舞台。
三、密切结合青少年读书计划,大力开展少先队报刊阅读活动。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结合“书香校园”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终身学习观念,组织少先队员开展学习交流会,开展读书征文演讲,交流读刊心得,并邀请有关老师和社会人士举办感恩教育、文化讲座、科普座谈、文化沙龙等。
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充分认识少先队报刊在教育引导、文化育人的作用,增强学报用刊的积极性,为少先队工作服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借本文件强行摊派订阅少先队报刊。有条件的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订阅有关少先队报刊,以提高自身少先队工作水平。
共青团梅州市委员会 少先队梅州市工作委员会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