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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展翅计划”——梅州大学生见习服务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

 

                         

 

                         

梅市团字〔2013〕10号

                          

 

关于做好“展翅计划”——梅州大学生

见习服务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市直各系统团委、各青年文明号联创单位团委: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我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就业形势,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就业观念,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根据《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3〕22号)有关精神,结合《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有关规定,团市委拟联合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单位,于今年暑期启动“展翅计划”——梅州大学生见习服务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广泛发动全市各级团属组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见习公益活动,通过提供不少于1600个见习岗位,服务青年健康成长、助力“中国梦”,引领广大青年走在时代前沿,勇当新时代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让青年对中国梦既有认知、有信念,又有行动、有实践。同时,为地方基层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储备人才,把服务青年见习工作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把青年个人成长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结合起来,引导青年在服务地方发展的实践中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3年暑期启动实施第一期活动。6月底开展岗位对接,7月至8月组织青年岗位见习。

三、服务对象及见习时间

本活动主要服务在校大学生和已毕业未就业的大学生。见习分为两类:1、在校大学生的假期见习,原则上时间为两周至两个月;2、已毕业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原则上时间不少于两个月。

四、工作任务

(一)积极开发见习岗位。据初步摸查,大学生对假期短期见习需求巨大,能否提供足够的见习岗位是活动成败的关键。应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发见习岗位:一是共青团工作见习岗位。挖掘各级共青团组织和系统内部的资源,包括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团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团组织等。原则上市、县、镇团的机关按照不低于人员编制数50%提供见习岗位。二是各类先进青年集体见习岗位。发挥青年文明号、五四红旗团委、五四奖章集体等先进青年集体、阵地的示范带动作用和育人功能,发扬服务青年、奉献社会的精神,通过在岗见习实践,引导见习青年树立良好的就业观,提升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原则上县级以上的先进青年集体都应提供见习岗位,其中每个青年文明号集体按不少于本集体成员10%的比例提供见习岗位。三是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见习岗位。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和所在单位团组织要积极争取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人事部门的支持,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职能部门、业务处室或结合专项工作的需要,发挥各级青联委员的积极作用,为大学生提供更多高质量的见习岗位。四是基层服务见习岗位。结合大学生“三下乡”和大学生村官暑期社会实践要求,充分挖掘公益性社会组织和社区农村基层服务岗位的需求,特别是结合当地为基层群众提供民生服务岗位工作的实际需求,创设见习岗位,引导大学生在服务基层和服务群众中提升素养。

(二)组织做好供需对接活动。县级团委负责本地返乡大学生见习岗位对接工作,要通过集中开展“进校园”、“进技能培训机构”、“进人才市场”等有效形式,切实帮助每一位有见习需求的大学生落实见习岗位。原则上县级以上地区举办一场以上的见习岗位对接会或培训会,形成声势,扩大影响。要紧扣见习实践对转变大学生就业观念,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座谈会、报告会、媒体宣传等形式,突出活动的公益性。

(三)完善见习过程管理和服务机制。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对见习大学生的跟踪服务,结合单位和见习岗位特点,明确见习单位和见习大学生的职责纪律要求,对见习保障、岗前培训、见习证书(鉴定)发放等进行规范。指派优秀党团员或青年代表担任见习导师,切实帮助见习大学生在见习中提高技能水平、增长社会阅历。

(四)进一步完善优化见习基地建设。各县(市、区)团委要按照《关于印发<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青办发〔2010〕50号)要求,结合本项工作,认真开展“见习基地”的清理整改和优化提升工作,深入各级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考察工作环境,与见习基地负责人、见习青年座谈了解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见习基地执行摘牌处理。各县(市、区)团委要充分利用好现有见习基地,从现有的见习基地梳理出一批符合在校大学生及毕业生不同需求的见习岗位。对积极参与本次大学生假期见习岗位工作的单位进行认真考察梳理,力争新建一批高质量的见习基地。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见习服务活动是共青团组织服务民生、服务青年、服务地方的重要工作部署。各级团组织要从落实“两个全体青年”要求和服务社会民生的政治高度,从服务地方人才发展战略和帮助青年圆成才梦、就业梦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摸查,确保活动层层落实,务求取得工作实效。

2、精心部署。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当地青年分布、见习岗位分布和人才结构等特点,周密谋划,精心部署,合理制定活动方案。特别要以此次集中对接活动为契机,探索见习岗位长期对接渠道,构建稳定有效的工作机制。见习活动要以学生自愿为原则,不安排到高风险岗位见习,有条件的见习单位应为见习学生购买人身保险,强化见习保障。可参照《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对活动项目推进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及合理保障。

3、加强宣传。各级团组织在通过各种新闻媒介,持续广泛进行见习对接工作宣传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作用,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推进工作、开展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和参与面。

请各相关单位于6月22日上午12:00前完成《“展翅计划”大学生见习岗位信息收集表》的填报工作,以电邮形式报送至团市委城乡部。

 

联 系 人:罗晓露、刘璟琪

电话传真:0753-2254110 

电子邮箱:mzyouthcxb@163.com

 

附件:1、各县(市、区)团委见习岗位名额分配表;

          2、“展翅计划”——梅州大学生见习服务行动岗

位信息表

3、国家级、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名单

 

 

共青团梅州市委员会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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