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
工作及推报优秀团组织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
为贯彻落实团的十七大关于“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把工作延伸至广大青年最需要的地方去”、“努力使团组织成为广大青年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力量”的精神,着力提升农村基层团组织活力和延伸手臂,巩固我省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成果,团省委决定,对各级团组织深化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的职责予以明确。同时,根据《广东省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团粤办〔2012〕26号)精神,团省委在全省表彰一批完成任务好、团建成效明显的市、县、镇团委和入选《乡镇实体化“大团委”活力宝典101计》的乡镇团委及直属团组织,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团组织深化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职责
(一)各地市团委职责
1、强化对“大团委”运行机制的设计。制定乡镇直属团组织运行、联系和管理,乡镇团干部更新调整及直属团组织建设常态化等工作机制;出台系统性加强乡镇团委建设工作的文件及乡镇团委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深化乡镇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健全乡镇专兼职团干部调整、补充机制,优化团委班子成员结构。整合团内资源(包括资金、项目、青企青商青联、青年文明号、青农会、城乡等联合共建)支持基层,促进体制内外、不同类别直属团组织之间联建共建。
2、强化人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视频培训、以会代训、发放工作手册等方式,对乡镇团干部开展培训。
3、开展好农村青年“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抓好“我的最美乡村梦”微博征集活动、“青春时‘贷’”青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项目、“百万农民学电脑”培训服务活动、“保护母亲河·青春绿万村”——青少年美化乡村植树护绿行动和“珍爱国土·青年担当”等活动,引领农村青年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
4、积极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和涉农行业协会团建。探索推进农业、供销、林业等涉农部门所属的行业协会成立团委、团工委或共青团工作指导和推进委员会,带动和促进会员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建团,扩大团的组织覆盖。
(二)各县团委职责
1、强化工作指导。围绕培训、文体、公益、就业创业等工作,制定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工作菜单,编发乡镇直属团组织应知应会手册、培训手册等,推动直属团组织每月开展一次活动。出台加强乡镇团委建设工作的文件及乡镇团委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推动村团组织集中统一换届,完善村团组织基本职责和工作载体。
2、强化团干培训。加强直属团组织负责人培训,健全乡镇专兼职团干部调整、补充机制,优化团委班子成员结构。
3、开展好农村青年“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抓好“我的中国梦”宣讲交流、“我的最美乡村梦”征集、“争当好青年,共圆中国梦”农村好青年选树、“青春时‘贷’”青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项目和“保护母亲河·青春绿万村”——青少年美化乡村植树护绿行动等,引领农村青年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
4、积极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和涉农行业协会团建。成立县域专业合作组织团工委。加强与农业、供销等部门合作,设计工作载体,在支持农村青年发展专业合作组织的同时推动建团。建设专业合作社青年示范社,培养专业合作社青年人才。
(三)各镇团委职责
1、健全工作制度。通过与乡镇党政同步换届、届中调整等办法,完善乡镇专兼职团干部定期调整、补充机制,不断优化、充实团委班子。健全工作例会、委员分工负责、定期培训、经费管理等制度,完善基础团务。
2、加强直属团组织工作指导。严格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指导支持各类支部开展活动。组建直属团组织微博圈,以文字、图片、视频的方式,及时更新发布工作、活动开展情况。
3、抓好村团组织建设。继续抓住村“两委”换届契机,推动村团组织集中统一换届,完善村团组织基本职责和工作载体。
(四)各乡镇直属团组织职责
1、标准化建团。要有专门的团组织活动室、有标准化团支部标识、有班子分工联系表及团员名册、有专门的活动宣传栏。
2、定期开展活动。围绕培训、文体、公益、就业创业等工作,每月开展一次活动,实现有工作资源、工作内容、活动载体和长效机制。
二、推报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优秀县、镇团组织
(一)优秀县级团组织推报条件
1、按时按质完成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台账系统核查准确率不低于95%,团组织覆盖各类组织和单位;
2、坚持党建带团建,积极争取党委组织部门及县直单位支持,共同推进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联合财政部门下发落实乡镇团委每年不少于2万元工作经费的文件;
3、注重工作指导,在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工作内容设计、工作阵地建设、活动品牌上下功夫,保证一个月开展一次活动,真正打造具有枢纽功能的实体化“大团委”;
4、注重人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对乡镇专兼职团干、直属团组织负责人开展培训;能够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提炼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报上级团组织。
(二)优秀镇级团组织推报条件
1、标准化建团,统一规范团委办公室、团委标识、档案管理、组织生活和团员管理,抓好直属团组织负责人培训工作,推动乡镇团委工作规范活跃。
2、争取乡镇党委政府支持推进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落实每年2万元工作经费,明确乡镇专兼职团干责任,发动大学生村官积极参与,高标准完成团建任务,指导已建直属团组织每月至少开展1次活动,挖掘好的工作案例及典型积极上报。
请各县(市、区)根据前期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的实际,认真填写好梅州市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考核评分表,并按时报送相关证明材料;请各县级推报2—3个完成任务好、团建成效明显的优秀乡镇团委。
团省委将于近期安排专项经费,对在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优秀的30个县、120个乡镇分别予以1万元、5000元经费奖励;对入选《乡镇实体化“大团委”活力宝典101计》的34个乡镇团委和67个乡镇直属团组织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的经费奖励。各获得经费奖励的团组织要严格按照深化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职责开展工作,示范带动全省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为更好地体现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工作成效,各县(市、区)须附一份1000字左右的自荐材料,内容包括各县(市、区)部门发文、工作方案、组织架构、经费落实、活动剪影、特色展示等。
请各县(市、区)团委于7月2日前将本县(市、区)《推报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优秀县、镇团组织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自荐材料,传真至团市委城乡部;自荐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发至mzyouthcxb@163.com。
联系人:谢锋辉、蓝碧云
电话:0753-2254110 传真:0753-2251168
附件:1、《推报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优秀县、镇
团组织汇总表》
共青团梅州市委员会
201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