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展翅计划”负责人:
关于“展翅计划”实习生退岗申请事宜现统一如下:凡无法参加实习的学生,需要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实习岗位所在的地市团委进行申请,地市团委应及时进行登记。若以邮件申请,则需要提交实习生的报到单。如没有正当理由或没有向地市团委申请的学生,要通报学校。岗位退选应不伤害企业的积极性,同时也要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请各负责人酌情考量。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参加实习;
2、实习岗位离住宿地位置太远;
3、已经找到了其他的实习岗位。
注:若以不满意岗位分配为由,则不能通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