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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团省委《关于开展2013年夏季“两进三同四争先”活动的通

各县(市、区)团委,市直有关单位团委:

为更好的了解掌握基层青年情况和诉求,进一步密切与基层青年的联系,进一步锤炼团干部优良作风,结合省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要求,团省委决定于2013年7月至9月期间开展夏季“两进三同四争先”活动。请你们严格按照团省委《关于开展2013年夏季“两进三同四争先”活动的通知》〔团粤办发〔2013〕62号〕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好相关工作。

 

附:关于开展2013年夏季“两进三同四争先”活动的通知〔团粤办发〔2013〕62号〕

 

 

共青团梅州市委员会

2013年7月30日

 

 

 

附件:关于开展2013年夏季“两进三同四争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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