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办发[2013]74号
关于协助做好广东省城乡贫困家庭青少年现状及需求问卷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并顺德区团委:
按照团中央办公室《全国“走进青年、转变作风、改进作风”大调研活动方案》,结合当前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两进三同四争先”活动,团省委正在开展团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青少年群体两个方向的调研活动。根据活动安排,省青基会主要牵头负责开展广东省城乡贫困家庭青少年现状及需求等的课题调研。为此,省青基会针对此次调研活动专门设计了一份《广东省城乡贫困家庭青少年现状及需求调查问卷》(见附件3,以下简称《调查问卷》),现把《调查问卷》发放给你们,希望各地积极做好《调查问卷》的发放填写与回收工作,协助做好本次广东省城乡贫困家庭青少年现状及需求调查活动。按《调查问卷》的设计要求,具体发放、填写和回收要求如下:
一、《调查问卷》的发放范围
1.各地团委负责发放不少于50份《调查问卷》,发放范围内不能少于5个县(市)、区;顺德团区委发放至镇街一级。
2.每个县(市)、区团委具体负责组织当地不少于10名贫困家庭青少年进行访谈和填写《调查问卷》。
3.各个县(市)、区团委派发调查问卷的选址不能为同一街镇或社区,至少覆盖当地5个街镇或社区以上。
4.《调查问卷》城市和农村的发放比例应各占一半。
5.每一贫困家庭至多派发一份《调查问卷》。
6.《调查问卷》发放形式为纸质问卷发放(《调查问卷》复制有效,电子版可于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网站http://www.gdhope.cn/文件公告/下载)。对于年龄较低或不适于填写问卷的青少年可由当地团委工作人员通过访谈,以一问一答的形式代为填写。
二、《调查问卷》的发放对象
1.《调查问卷》的发放对象为城乡贫困家庭青少年。
2.贫困家庭为当地低保户或曾申请过低保补助的困难家庭。
3.各县(市)、区在本次调查中,要求贫困家庭青少年年龄为6至25周岁,其中6至14岁青少年不少于4份、14至20岁青少年不少于4份、20至25岁青少年不少于2份。
三、其它需要提供的数据
请各地团委组织辖区内所有县(市)、区团委(顺德团区委组织镇街一级团委)提供以下数据(见附件1、2):
1.本县(市)、区户籍人口数、家庭户数及6至25周岁青少年的数量;
2.本县(市)、区正在申请低保户资格的困难家庭数量和已由民政部门确认为低保户的数量,以及低保户家庭中含6至25周岁的青少年数量。
3.本县(市)、区10户有6至25周岁青少年的低保户名单和联系方式(不包含本次接受问卷调查的家庭),以供调研组访谈。
《调查问卷》和相关数据由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并顺德团区委负责统一回收汇总,并于2013年8月26日前汇总并寄回广东青基会。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路一号大院13号,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筹资宣传部;邮编:510080;联系人:梁志华;联系电话:020-87185820;传真:020-87656672。
附件:
1、各县(市)、区低保户名单和联系方式;
2、各县(市)、区家庭情况简单统计;
3、广东省城乡贫困家庭青少年现状及需求调查问卷。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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