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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乡镇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和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回头

团粤办发〔2013〕81号

 

关于全面开展乡镇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和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各县(市、区)团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团十七大会议精神和省委对共青团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不断巩固传统领域团建,发挥基层乡镇团委的“桥头堡”作用的精神要求,继续深化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进一步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增强基层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根据团中央通知精神(中青办发[2013]21号),全省将全面开展乡镇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和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回头看”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查基础信息情况,看情况是否属实。一是对照“乡镇团委工作信息”统计系统,查看乡镇团委成员信息是否准确和完整,成员调整后是否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二是对照“大团委”台账系统,查直属团组织建立程序、团员基本信息和流动流失情况。重点突出人员流动调整后信息更新情况。

      2.查团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看工作力量是否充实。对照组织格局创新团干部配备标准(团粤发〔2011〕7号),查乡镇团委委员数量、构成、在岗和作用发挥情况及更新补充情况,直属团组织负责人履职情况和作用发挥情况;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查市、县、乡镇三级开展乡镇团干部和直属团组织负责人培训情况(班次、覆盖人数)。

      3.查工作制度建立情况,看乡镇团委是否良性运行。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查乡镇团委办公场所和相关制度上墙情况,乡镇团委例会轮值、分工负责、述职考核,委员联系直属团组织、村团组织和青年,党政定期听取汇报和给予支持等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直属团组织建立工作制度、经常性联系青年情况;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市、县级团组织推动学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与乡镇团委及直属团组织开展联建共建,开展示范创建、分类定级等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出台系统性加强乡镇共青团工作文件,推动党建带团建文件在县级层面落实等情况;县级团委对乡镇团委的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建设情况;以及其他创新工作制度机制的建立、运行情况。

      4.查活动开展情况,看乡镇团的工作是否活跃。按照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的标准,查乡镇团委和直属团组织活动开展、覆盖团员青年数量,对青年的吸引力、凝聚力有什么变化等情况;市级出台制定乡镇团委和直属团组织工作菜单(手册),部署开展统一性活动情况。

      5.查乡镇团委工作经费落实情况,看上级团委工作支持是否到位。对照每个乡镇团委每年2万元工作经费的标准,以乡镇为单位,查乡镇团委工作经费实际到位情况;直属团组织开展工作的经费条件,市、县团组织整合资金、资源、项目支持乡镇团委及直属团组织情况。

      二、具体安排

      1.自查抽查阶段(9月10日—10月10日)。按照不同层级职责,采取自下而上责任承诺的方式,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分析原因。乡镇团委集中15天时间,在9月25日前完成“乡镇团委工作信息”和“大团委”台账系统中的数据核查自纠工作。在乡镇自查的基础上,各市、县团委可通过乡镇互查、分片观摩等手段,做到检查全覆盖;团省委将于9月26日至10月10日,通过查看系统、实地调研、电话访问等方式,统一开展抽查工作。

      2.整改完善阶段(10月11日—11月11日)。针对梳理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围绕直属团组织的建设常态化、乡镇团委成员更新补充、活动开展、经费保障、工作考核评价等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乡镇团组织发挥枢纽型功能。

      3.总结宣传阶段(11月12日—12月12日)。认真总结“回头看”工作,挖掘各层级的好做法好经验,注意宣传推广,形成狠抓基层团组织建设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要求

      全面开展“回头看”工作,是贯彻落实团十七大精神、持之以恒加强农村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重要措施,是下半年农村战线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级团委要逐级分解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市级团委要摸清、掌握本地区基层团组织基本情况,做好本地区各层级典型挖掘及好做法、好经验的宣传工作,对本地区台账系统基础信息情况进行定期抽查,确保信息的完整准确,并做好本市“回头看”阶段性工作总结。县级团委要掌握本县区基层团组织基本情况,突出抓好乡镇团委“两个系统”信息的核查工作,督导乡镇团委落实各项制度,并挖掘乡镇及直属团组织好做法、好经验。乡镇团委要逐一核查“两个系统”数据的真实性,靠前指导直属团组织联系团员青年开展好各项活动。要将基层团干培训工作作为提升团干能力素质、提高团组织工作活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地市、县、乡镇团委要于11月11日前完成对基层团干的培训工作。要在落实各项规定制度的基础上,鼓励基层团组织创新工作机制制度,提升团组织活力,促进工作落实。

      各地市及顺德区团委要在9月8日前将工作部署到各乡镇团委。并于11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团省委农青部。

      联系人:刘  波  刘  敏

      联系电话:020-87195623     传真:020-87195621

      电子邮箱:tswgdqnb@163.com

      附件:

1.乡镇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和实体化“大团委”建设 工作表(乡镇)

2.乡镇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和实体化“大团委”建设 工作表(地市)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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