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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度下半年“广东好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度下半年“广东好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各市直系统团委:

现将《关于做好2013年度下半年“广东好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文明办【2013】3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做好我市“广东好人”的推荐工作。

推荐材料要求:文字材料统一按照“广东好人”推荐表(事迹简述200字,电子版,见附件1)+详细事迹(事迹务必详实生动,字数不少于2000字,电子版)格式报送+图片材料(报送三张以上相片,其中包含一张大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电子版,格式为jpg)。

各县(市、区)团委,市直系统团委将推荐材料于2013年11月29日之前报送团市委城乡部邮箱:mzyouthcxb@163.com,联系电话:2254110。

附件:关于做好2013年度下半年“广东好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梅州市委员会

201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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