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和推报梅州市志愿者联合会会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市直各系统团委、省属市直有关单位及志愿者组织:
梅州市志愿者联合会于2010年12月3日成立以来,在市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指导委员会和共青团梅州市委员会的领导下,以“服务社会、共建和谐”为宗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为进一步对我市志愿活动进行统一规划,对志愿者进行统一管理,共同推动梅州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对原有的市志愿者联合会会员信息进行更新和新会员的推报,各县(市、区)志愿者联合会、市直和驻梅州各单位及有关单位志愿者组织,将作为梅州市志愿者联合会的团体会员,请各地各单位按照要求上报、推荐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员的条件
梅州市志愿者联合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1、团体会员包括:(1)各县(市、区)志愿者联合会;(2)市直和驻梅各单位及有关单位志愿者组织(服务队);(3)其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志愿者组织。
2、个人会员由团体会员、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推荐,包括:(1)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2)各县(市、区)团委分管志愿服务工作副书记;(3)市直和驻梅州各单位及有关单位团组织或志愿者组织负责人;(4)部分基层团组织或其它志愿者组织负责人;(5)优秀志愿者代表;(6)其他热心志愿服务事业的社会人士。
二、更新和推报工作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团委将符合条件的组织、个人推荐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2、市直和驻梅州各单位及有关单位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其中团体会员一般为本单位志愿者服务队,个人会员一般推报本单位团组织或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及优秀志愿者。
3、请各地各单位团组织、志愿者组织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做好会员更新和推荐工作,并于11月30日前将更新和推荐会员的资料(含照片,同时发电子版)上报梅州市志愿者联合会秘书处(梅州市江南机关路5号3楼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秘书处),通知及相关表格电子版请登陆梅州共青团网()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及手机:黄卓藩(13823831525)
蓝 玲(13543249317)
办公电话及传真:0753--2188869,2251168(传真)
电子邮箱:mzzyz12355@163.com
附件:1、梅州市志愿者联合会团体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2、梅州市志愿者联合会个人会员推荐表
梅州市志愿者联合会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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