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万号带万企”——全省青年文明号结对帮带非公企业团建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各省级青年文明号联创单位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委、省社会组织团工委、各有关单位团委:
为进一步贯彻全国创先争优活动工作要求和近期省委常委会听取全省工青妇工作情况汇报时的指示精神,深化落实《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青文字[2011]2号)精神,团省委、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决定在全省开展“万号带万企”——全省青年文明号结对帮带非公企业团建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广泛发动。非公企业团建工作是全团部署的重点工作,也是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共青团提出的“两个全体青年”目标的重要要求。各级团组织、青年文明号集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万号带万企”——全省青年文明号结对帮带非公企业团建活动方案》(见附件1)的具体要求,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真抓实干,积极组织和引导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投身到活动中来,在全省范围内迅速掀起活动的热潮。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各级团组织、青年文明号集体要按照通知要求,深入结对非公企业团组织,了解非公企业团组织和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需求,根据不同行业青年文明号集体特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万号带万企”活动方案和工作计划,要明确帮带对象,细化职责分工,确保任务到号,责任到人;要组织有效对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有项目、有活动、有影响、有保障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各级团组织、青年文明号集体要善于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行动过程中出现的亮点和典型,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声势。团省委、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将及时跟进各地市活动开展情况,并在广东青年文明号网站开设行动专题网页进行宣传报道,对表现突出的团组织、集体、个人、项目将进行统一表彰。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要填写《“万号带万企”活动联系人通讯录》(见附件3)、《“万号带万企”活动结对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上述材料需于
联 系 人:王 浩 余 蓉
传真电话:020-87185624
邮 箱: qnwmhgd@126.com
附件:1.“万号带万企”——全省青年文明号结对帮带非公企业团建活动方案
2.国家级、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名单(梅州)
3.“万号带万企”行动联系人通讯录
4.“万号带万企”情况登记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