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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示范区名单公布 梅州市被立项为实验区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示范区名单的通知》,公布了13个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和15个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名单,其中,梅州市榜上有名,被立项为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

  通知指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实施周期为3年,即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开展工作筹备,2023年1月至2025年11月开展改革实践,2025年12月总结提炼经验。实验区的主要任务是科学规划和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增加公办优质学位供给,创建5个以上城乡教育共同体;强化优质带动,加大对口帮扶力度,办好“三所学校”(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和寄宿制学校),提升各类中小学尤其是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和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健全完善市、县、中心校(园)、校(园)四级教研体系,提升校长(园长)、教师、教研员能力素质;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构建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优质网络资源体系;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内容、方法及评价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创建一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市、区),提升县域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以此次立项为契机,进一步实践基础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拟推出平远县作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试点县、蕉岭县作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试点县,在大力鼓励、支持两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的基础上,以点带面,促进全市各县(市、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记者吴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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