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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5月26日下午,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马正勇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余其豹主持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蓝伟东、伍德凤、黄立强、张达宏、刘锐清,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邓国功及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陈金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林秀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陈怀宇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情况的工作报告、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了《梅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关于检查《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李敏、张灼明因工作变动辞去梅州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报告及有关决定草案。

  在审议《梅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制定条例意义重大、很有必要,必将有力助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升我市社会文明程度;建议继续调研论证,加大立法过程的宣传力度,广泛征求意见,借鉴各地经验,对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使条例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在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情况的工作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坚持问题导向,完善长效机制,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环境治理水平;要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建管并重,科学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在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切实提高整改完成率;要强化刚性监督,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与巡视巡察、纪检监察等监督力量联动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深入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要加强对审计查出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的分析研究,通过深化改革,解决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在审议关于检查《梅州市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坚持客家围龙屋保护与“申遗”工作相结合、整体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加大财政投入,吸引社会资本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客家围龙屋的保护活化利用工作,促进我市乡村振兴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随后,新任命人员接受了任命书,并进行宪法宣誓。(记者林德培 通讯员罗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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