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梅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称“《条例》”)立法座谈会召开。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运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锐清出席会议。
会议介绍了《条例》立法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进度安排。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就《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工作和相关内容进行讨论交流,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文明行为立法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工作计划的既定项目,《条例》拟于今年下半年正式出台。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认识《条例》立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需要;要坚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全过程,做到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各方积极性,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提高立法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众参与度,使《条例》内容体现特色、符合实际,并以此为抓手,促进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提升,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文明城市长效机制。(记者王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