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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森林防火区内 一切野外用火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印发紧急通知
  昨日,梅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印发《关于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的紧急通知》,严禁森林防火区内一切野外用火。
  《通知》指出,当前我市热点多、山火频发的严峻形势还没有扭转。春节、元宵、清明期间扫墓祭祖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民俗用火和春耕生产农事用火极多,野外火源点多面广,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森林火灾,严峻的形势不容有丝毫的放松和片刻的懈怠。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防火宣传力度。继续全方位、多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切实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形成浓厚的森林防火社会氛围。大力宣传《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倡导移风易俗,推行鲜花祭祖、植树祭祖,对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予以曝光,起到震慑作用。县、镇、村三级的防火宣传和巡防工作要实行“双网格”管理,落实干部宣传和巡防工作包镇、包村、包户责任,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要切实加大督查问责力度。高频度开展对基层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督导,对检查出问题较大的县、镇、村或相关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领导约谈或列入重点整治单位,从严问责。要切实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加大打击力度,“见烟就查,见火就罚”。对无视禁火令,在森林防火区内违法农事用火、违法祭祀用火、违法施工作业用火、违法野外生活用火等行为,要以《条例》为武器,顶格处罚,决不姑息。
  《通知》强调,各地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密监测火情动态,及时、准确、规范报告火情信息,实现火情早发现、早处置,防止蔓延扩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当前的工作重心转移到森林防火上来,节日期间要充实人员,把主要力量投入到防火宣传、火源管控、隐患排查、巡山护林、应急值守等工作,尽快扭转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被动局面。(记者朱庆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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