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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我市1单位2个人受表彰

  日前,广东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其中,我市1单位2个人受表彰。市委书记陈敏,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俊钦参加表彰大会。

  我市受表彰名单中,兴宁市第一中学赴西藏林芝市巴宜区中学援藏教师陈建聪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嘉应学院党委统战部荣获“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东山派出所二级警长刘福梅荣获“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培育力度,有力维护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少数民族聚居村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在我市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此次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是近年来我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涌现出来的优秀代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现新发展。(记者林婉萍 通讯员凌俊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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