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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生命 救在身边”2023年梅州市红十字救护员培训班顺利举办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发展及学雷锋志愿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广东2030”规划》《健康广东行动(2019-2030年)》《关于进一步推进红十字救护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红十字事业发展和志愿服务工作实际,加快推进群众应急救护工作高质量发展,5月19日,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市志愿者联合会联合举办“关爱生命  救在身边”2023年梅州市红十字救护员培训班第一期(梅州市)开班仪式。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吴秉标、团市委副书记陈宁等主办单位负责同志,省红十字会督导专家、培训讲师及助教,志愿者代表、高危职业人群代表50多人参加仪式。

  仪式上,市红十字会三级主任科员、培训班班主任钟国和同志宣布培训班日程安排。每一期培训时长为两天十六个课时,学员于第一天完成线上平台课程学习,线上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第二天的线下实操理论和练习培训、实操考核;完成学时并通过实操考核的学员将获得由梅州市红十字会颁发的《红十字救护员证》。

  参训学员邹娟娟代表全体学员发言。她表示“奉献 友爱 互助 进步”的志愿精神和“人道 博爱 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是密不可分的,应急救护本身也是志愿服务,都是新时代雷锋精神的生动体现,接下来,将尽己所能推荐更多志愿者朋友参加红十字会救护员培训,共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与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贡献自己的微薄力量。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吴秉标代表主办单位讲话,感谢省红十字会派出专家督导梅州办班,勉励大家要充分认识新征程上学雷锋志愿服务和红十字事业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珍惜此次培训机会,扎实学习救护技能,积极参与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让志愿精神和红十字精神在梅州广为弘扬,为梅州苏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据悉,“关爱生命  救在身边”2023年梅州市红十字救护员培训班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发展及学雷锋志愿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群众应急救护工作标准化、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持续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培训班将分9期,于2023年5月至8月分别在市直及全市各县(市、区)轮流举办,每一期安排50个免费培训名额,总计将有志愿者代表和高危职业人群代表450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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