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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心”导航,促浪子回头 --我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社区矫

青少年社区矫正是预防青少年再次犯罪的一种有效的行刑社会化方式。近年来,我市积极谋划,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探索以司法行政机关主导、共青团深入参与的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今年9月,兴宁市和平远县被列入全省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的首批试点地区。

刚性约束 柔性关怀

小钟是平远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服务队的志愿者,他和司法所干部一起负责服务社区服刑人员。“起初也常碰壁,对方不回短信、不接电话,但还是坚持主动联络,而且要小心地照顾他的情绪。他喜欢什么运动,就经常约他一起去。只有真心把他当做朋友,他才会把你当朋友。看到他慢慢接受我了,自己感到很欣慰。”

平远现有的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主要以男性和本地户籍人员为主,犯罪行为多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为让社区服刑人员能重新融入社会,该县从团干部、司法工作人员、心理辅导和政治教师、社会爱心人士中招募了一批具有社会工作、心理学、法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知识的服务队员,协助开展社矫工作。

“对于社区矫正人员来说,司法、公安部门更多的是执行法律法规上的刚性约束,而志愿服务队的参与则体现了来自社会的柔性关怀。”共青团平远县委书记郭亿表示,该县团委将重点开展就业和复学帮教,建立完善思想帮教机制,对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辅导,使其走出犯罪的阴影,重新树立生活信心。

政府主导 志愿服务

“不少未成年人是因为一时冲动才违法犯罪,我们通过社会的力量,让他们接触社会正能量。”共青团兴宁市委书记邓超明告诉记者,兴宁市现推行“3+X”结对模式,由一名团干部、一名司法所干部、一名派出所干部和若干名志愿者“组团”,与一名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深入沟通交流。至目前,兴宁20个镇(街)成立了青少年社区矫正志愿者队,志愿者总人数达102人。11月5日,兴宁团市委联合司法局召开了兴宁市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培训会,为新组建的志愿者服务队伍集体“充电”。

为更好推进社矫工作,我市积极整合社会力量,吸纳更多社会组织和社工、义工群体参与。10月14日,我市成立了首个社区矫正就业帮扶基地——梅江区嘉城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并将以政府主导,多部门配合、社会资源参与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模式,搭建起消除心理障碍、掌握劳动技能、过渡就业、回归社会的教育改造平台。梅江区鼎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根据青少年成长发展的规律,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和技巧,帮助青少年更好地适应社会生活。

中国的“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青少年社区矫正的对象为在社区矫正期间不满十八周岁的社区服刑人员、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社区服刑人员、犯罪时十八周岁以上二十五周岁以下的在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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